花月正春风。三月的开封正是春暖花绽的时节。
一匹青骢缓缓自官道踏蹄而来,马上年轻男子穿着一袭绲白边暗蓝长袍,头上那顶遮阳斗笠遮去了他半张脸;从他露出的下半张脸可见他唇角微抿,有着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,紧收的下巴透露出律己甚严的自制。
进入城门后,年轻男子即下马来牵着行走,怕马儿疾行伤了路人。
「请问老人家,开封府衙门怎么走?」他抱拳向路边卖菜的一个五十开外小贩询问。
「你往前走一里路,再往西边直走便到了……」 小贩甚是热心,说得很是详细。
男子含笑道了一声谢,微扬的嘴角令那原本显得冷峻的面容变得温柔含情;就见他撒开大步,直往目的地而去。
依照小贩所指,男子顺利来到开封府,抬头仰望开封府的烫金匾额,微微出了神。
守门的捕快见他牵着马立在门口,既不像是来击鼓诉冤,也不像是来投案的,于是上前轻喝:「喂!闲杂人等快快离开,衙门口可不是让你看戏的地方。」
年轻男子从容自怀中取出一封信,往前一递,不卑不亢道:「劳烦大哥,这是在下的官牒,今日来上任,烦请转交孙默白孙大人。」
两个守门捕快互望一眼。是曾听说今年的武探花即将来就任开封府总捕头,竟是眼前这个年轻人吗?旧任总捕头因为年老体衰而告老还乡,总捕头之职已悬缺数月之久,这下倒不敢摆官威了,万一得罪未来上司,以后的日子可就难过了。于是忙道:「您请在这儿稍等,我进去跟大人通报一声。」捕快疾步进去,不敢让他久候。
过了一盏茶时间,就见那捕快跑得有点儿喘地道:「霍……霍总捕头,孙大人有请!」侧身手一摆,做了个「请」的手势,在前引路。年轻男子迈开大步跟在他身后。
两人穿过回廊,来到后面一进的内院书房,一名皂衣束发的中年男子端坐在书案前,正看着那封就任官牒,只见他儒雅中带着庄重肃穆,甚有威严。年轻男子忙将下颔处的束带解开,脱下斗笠,屈膝跪地,抱拳朗声道:「下员霍连逍参见孙大人。」
「霍探花,不必多礼。」孙默白安坐案前,手虚抬了抬。「请起,坐。」
霍连逍应命,却也不敢真的大马金刀地坐下去,只略沾了半张椅面,背脊挺得笔直。
孙默白细看这名武探花,但见他一双星目顾盼有神,鼻挺眉丰,英气内敛,端的是俊雅风流,心里暗暗喝了声采,开口道:「本官听闻探花郎武艺高强,年少有为,皇上原有意要封你为官,却被探花郎拒绝了,反而向皇上请命来当开封府的捕头,本官很是好奇啊。」
霍连逍道:「回禀大人,连逍全家受大人之恩,即使粉身碎骨,也无以为报。今生只有效命大人尊前,扫贼荡寇,鞠躬尽瘁,才能报大人深恩于万一。」
孙默白一听,愣了一下。「这是何故?」
霍连逍遂将前情一一诉来。这霍家乃是武进人氏,祖上世代以保镖为业。十五年前,霍连逍之父霍达接了一趟镖,要将价值五万金的珠宝从山东送到广东。霍家倾尽镖局所有好手出门护镖,并事前联络黑白两道知交好友,打点事宜,就这样战战兢兢来到湖广交界。然就在离交镖之处不到两天路程的路上,不知何来一群江洋大盗,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夺走了珠宝,霍家镖局死伤了十几人。镖物遗失,霍达被诬和江洋大盗勾结,见财起意,杀人越货,被捕下狱,几经拷打,折磨得不成人形,但凭着一股血勇,坚不肯画押认罪。霍家那时散尽家财,打点不得门路,霍母伤心绝望之余,已打算在霍达问斩之后随夫而去。幸而孙默白接到此案,细细查办,抽丝剥茧之下,终于抓到那群江洋大盗,还霍达清白,霍家才不致家破人亡。从此霍家供起孙默白的长生禄位,日日虔诚祝祷这位大恩公长命百岁。
「家父家母时常向下员提及大人的恩德,如果当年不是大人尽心尽力,家父的冤情就只能向阎罗王诉去了。我霍家上下同感大人的隆情深恩,连逍在此替家父家母向大人叩谢了。」说着跪倒在地,向孙默白咚咚咚地磕了三个响头。
「探花郎快快请起!」孙默白忙离座将他扶起,叹道:「想不到你我还有这一段缘法,真是令本官意外。救百姓于水火之中原就是孙某的职责,探花郎不必放在心上。探花郎原有大好前程,却屈身开封府做一个小小总捕头,真是太委屈你了。」
「大人何出此言?下员在哪里尽可以报效朝廷,只要能为大人效犬马之劳,下员的前途实不足道。」霍连逍正色道。
见霍连逍心意甚诚,且皇上旨意已下,事成定局,便不再多言;见他轻装简服,只肩上背着一个包袱,遂问道:「你家住武进,想必是单身上任。探花郎今年岁数几何?可已成亲?」
「大人请叫我连逍吧。下员今年二十二,还未成亲。」
「连逍,」孙默白微笑道:「衙内还有房间,你是打算住在衙里,还是在外租赁?你初来乍到,人生地不熟,这样吧,先在衙内住下,我派个人带你在开封府四处逛逛,之后再定行止。」接着吩咐:「唤蓝方来。」廊下应声。
不多时,一名三十多岁、身着捕快官服的男子进来,抱拳道:「大人何事吩咐?」
「蓝方,这位是新上任总捕头霍连逍,他刚到开封府,一切不熟悉,就有劳你提点了。你先带他去安顿好,这两天就带他到处走走吧,顺便将开封府的风土民情跟他说说。」
「是!」蓝方躬身应声,转脸看了看堂上的年轻小伙子,心里些微不是滋味,脸上却不作色。
翌日,蓝方来敲霍连逍房门,两人相偕到街上用早点,就见街上好不热闹,有那从鬼市刚散场的,脸上犹带倦意,也有赶早来做买卖营生的。
两人边吃着热腾腾的早点,蓝方边将开封府事宜一一向他说来。霍连逍听在耳中,牢牢记在心里。
「说到开封,可是天子脚下全国最热闹的地方。」蓝方喝着热烫豆汁,边呵气边大口吞咽。「开封倒也平静,不过有两个人物你可得注意一点。」
听他说得郑重,霍连逍拿眼瞧着蓝方,等他继续往下说。
「这里有一户姓纪人家,哥哥叫纪天宝,大约三十来岁,妹妹叫纪天遥,年纪比他小了十多岁吧。哥哥外号小霸王,妹妹叫做小灾星。听这外号你就知道这对兄妹在开封府的评价如何了。」
蓝方娓娓道来:「这对兄妹家财万贯,在全国各地都有他们的店铺田地钱庄,前两年才在开封落户,置办了一间好大的庄院。这个小霸王做生意是有名的见机快、手段狠,听说开封许多大官都跟他关系颇好,要仰赖他为他们利上滚利。他对谁都不假辞色,唯独对亲妹子小灾星纪天遥百依百顺,把她宠得是无法无天。小灾星天生好惹事,一点都不像是有钱人家千金。她生性好动,她哥哥就带她四处做生意,遍访名师教她武艺。自她来到开封,三天两头就闹事。就说去年吧,她为了教训一个打老婆的男人,居然放火将他家给烧了,偏偏那天风大,火势延烧开来,七八间屋子被烧了个精光,幸好没闹出人命来。纪天宝二话不说,先是去找了三王爷向官府说情,又大撒银两,重新建了比之前更好的宅子给受害人家,再每户发了五百两银子。你说人家收了他的银子房子,他又有大官撑腰,谁还敢吭半声?就这样硬把这件事给大事化小、小事化无了。至于打人砸摊等狗皮倒灶的事,更是数不胜数。」
「这位纪小姐听起来只是胡闹一点,做的事倒不错。只不过两兄妹似有点儿目无王法。孙大人不管吗?」
「哪管得了这么多。」蓝方压低了声音,怕被人听去了壁脚:「官官相护,孙大人一介清官,哪斗得过那些个高官贵胄?只是看在他们并没有犯下杀人越货、罪大恶极之事,凡事放在眼皮子底下注意着罢了。」
霍连逍静静听着,心想:每个地方都有一些地痞流氓,永远肃清不完。
「上个月纪家两兄妹到南方去了,你要见他们还碰不到呢。开封府难得有几天清静日子,哈哈!」
接连几日,蓝方带着他四处认识街坊。开封百姓见霍连逍年少英俊、平易近人,却甘弃皇上提拔,来做个小小的总捕头,都觉得不可思议。这事一传十、十传百,很快的,人人都知道开封府来了个武探花总捕头 。
过了数日,官服做好,霍连逍头戴竹篾黑纱帽,两条红丝縧垂在胸前,暗红官袍衬得他更是面如冠玉、唇似点朱,益发神清气朗,走在街上,不知迷倒多少未婚姑娘。有那情意荡漾的,便托人去打探霍连逍是否已成婚。
蓝方被诸方压力缠不过,于是跑了来问。霍连逍听了他的来意,沉吟了一会儿,才缓缓道:「先父在我小时候已为我订下亲事,再过两年我便会回家乡迎娶入门。」
见霍连逍神情淡然,莫测高深,蓝方一呆,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,只得把他的话转给大家。一听他已订下妻室,大伙儿好不失望,也就不再希冀攀亲;但还是有那不死心的,仍会在霍连逍上街巡视时借故送东西给他,希望盼得周郎一顾。
这日,霍连逍和蓝方在街上巡视,忽地听到有人大喊:「有贼啊!他偷了我的钱囊!」
霍连逍转头往声音来处看去,但见一名妇人慌乱跳脚,远远另一头一条身影排开路上群众疾速往南窜去。
霍连逍见状,即刻追了去,路人见官兵捉贼,纷纷让路。那小贼动作奇快,霍连逍却也不是省油的灯,眼看几次都要捉到了,但那小贼显然对开封道路娴熟,东拐西绕,又让他失了踪,一路追到城南外,终是追丢了小贼。蓝方身手远不如他,早已与他拉开距离。
这是他第一次捉贼,居然出师不利,但他性情坚毅,不为这点小事沮丧。当他停下脚步,静看四周尽是绿柳垂杨,景致甚美;他来到开封府后一直忙于熟悉公务,还无暇游览风光,这时意外被小贼引来城郊,人是追不到了,想着干脆忙里偷闲,于是放慢脚步,领略这难得的半日闲。
信步而行,来到一座小庙,心忖不知里面供奉的是何方神明?霍连逍踏步进去,但见里头光线幽暗,尘封蛛网,香案上积了不少灰尘,一尊女神像端坐其上,从衣饰打扮辨不出是谁。
他环视庙内一圈,发觉和一般庙宇无异,只不知为何失了香火,心想无论祢是谁,霍连逍来此是客,总是祈求各方神明护佑开封百姓、天下无灾,当下合掌恭恭敬敬地向神像拜了三拜。
转身正要出门,忽听一声微小的喷嚏声,还有一股淡淡的烟火味。他循味往神庙通向后面的门走去,来到后面一进,只见小小的天井中有个人正在起火,架上串了一只剥去毛皮的鸡,瘦削的身影背对着他。
那人听得有脚步声,转头来看。霍连逍与那人一照面,见他是个大约十六、七岁的少年,再看他眉弯鼻挺,望之可喜,却掩不住一股慧黠狡童之气。少年粗布衣裳,脸上还有一道脏脏的污痕,正睁大了双眼上下打量他。
他一点头表示打扰,举步正要离开,那少年发话了:「喂!这位官爷,我正在烤鸡,要不要留下来一起吃?」
见少年出言邀请,霍连逍倒不好就此离去,笑了一笑,于是搬了一块石头在少年身边坐了下来。
那少年显是对这生火野炊之事甚是娴熟,就见他从包袱里取出佐料,淋在鸡上,立时发出令人食指大动的扑鼻香气。
「小哥好兴致,在这里烤鸡。敢问小哥如何称呼?」
那少年笑而不答,反问道:「我请你吃烤鸡,我是主人你是客,应该是你先说你姓甚叫啥吧?」
霍连逍微笑道:「在下霍连逍。开封府新来的捕快。」
「原来你就是那个武探花霍连逍啊。久闻大名,失敬失敬。」少年连连拱手,撕了一只鸡腿递给霍连逍。「小可今日能够结识大名鼎鼎的武探花,真是荣幸。我叫小宝。霍爷怎么会到这儿来?」
「我在追一个小贼,不过他跑得快,追丢了。」
「这样啊。」小宝咬了鸡腿一大口。
「小宝你是开封人士吗?」
「哈哈!我是个小乞儿,四海为家,哪儿有饭吃就哪儿去,这里走走那里看看。」
霍连逍细看一下小宝,日光映照下,他手白胜雪,细皮嫩肉,倒不像是个颠沛流离的流浪儿。虽然野了点,却掩不住自信傲气,寻常乞儿哪会如此。知他说的并不是实话,可能是个一时淘气溜出来乱闯的富家少年,也不拆穿他,只微微一笑。
两人说说笑笑,大部分都是小宝说霍连逍听。这小宝足迹似乎踏遍五湖四海,有些奇闻轶事连霍连逍都闻所未闻,不禁听得津津有味。小宝说话时手挥指点,连讲带比,犹如在说书,精采万分,霍连逍听得入神,不知不觉两人把那只鸡给吃得精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