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甲衣方 第三章 怦然心动(1)
作者:千寻
  拉弓,靶心已经插满羽箭,但陌言手上的弓还是拉满,下一刻咻地,长箭飞出,速度飞快,射上前面那枝箭尾部,力气之大、将它剖成两半,插进标靶红心。

  这时耳朵微动,目光一闪,叶片从眼前飞过,他举弓调转方位、射出,箭穿过叶片钉在树干上,紧接着第二片、第三片……

  在十几枝羽箭带着叶片插在不同的树干上后,老翁眯起双眼,缓缓点了头,勾起唇角淡淡笑开,「进屋把那几张卷子给写了。」

  「好。」陌言收拾好弓箭走在老翁身后。

  他们迈入竹庐,屋子建在山谷中央,四周高山围绕,每到下午就会飘起山岚,行走在白雾之间,衣袂翩翩、彷佛仙人。

  竹庐不大,里面就一床一桌椅和一个摆满书册的柜子,竹庐后头有间用泥砖搭盖的灶房,那还是这两年陌言盖的,要不之前甘秋禹只在屋里摆个炭炉、熬点饭粥度日。

  过去摆放炭炉的地方,现在放了个铁盘子,上面堆满泥沙,泥沙塑了形,有高山、平原、溪河,上头插着象征军队的旗子。

  来到桌前,陌言边研墨、边看着卷子上头的题目。

  这里是他的个人私塾,他已经在这里度过漫漫光阴。

  甘秋禹已经六十来岁,但头发胡子全黑,精神饱满、红光满面、眼神清澈睿智,不见半分老态,看起来像个四十几岁的中年人,连过去眉心两道深深的竖纹也淡了,山居岁月让他想通很多事,长恨此身非我有的怅然早已不存在。人生就这么回事,何况他已风光多时,足够了,是时候让年轻一代去出风头。

  坐在床上,他低着头,左手和右手对弈,屋里非常安静,两人各自做事,谁也不干扰谁。

  当初还以为带个徒弟,有个孩子生活会热闹些,哪知这家伙少年老成,不像徒弟,更像爹亲,也不知道肖了谁?幸好领悟力高、够聪明也够勤奋,不然都想退货了,还是前面姓唐的那只比较有意思些。

  面对一个「不热闹」的徒弟,多年下来不甘寂寞的他也慢慢习惯了寂寞,这也算是一种上进吧?

  日光偏移,清风徐徐,吹散几分热气。陌言将写好的卷子交给师父后,转身进灶房做饭。

  他一面洗着野菜,一面从窗子看向后院辟出来的菜园,那里结出几条黄瓜,再过几天就能摘了,到时折几根给白晓夏带回去,不知道她能整治出什么新味道?

  跟在师父身边多年,武功兵法、四书史籍都有大进步、就是天天要忙一回的「洗手作羹汤」始终不见长进。

  师父埋怨过,但……「无法,没天赋。」他这样回答。

  师父说:「不是没天赋,是没心思。」

  这话极对,他确实没把心思放在生活上,毕竟有太多的事要做。

  所以从不在吃食上头折腾,不过家里多了个喜欢折腾的,食材还是那些没啥特别的东西,可她闲来无事,成天琢磨,连颗不起眼的土豆,她都能搞出好几种味道。

  他对沙拉情有独钟,陌新热爱薯条,欣瑶成天跟在她身后,只要在陌轩看不见的地方,就会偷偷喊一声大嫂,她已经把白晓夏当成家人。

  白晓夏折腾完家里厨灶,就去折腾外头人家,也不知道瞎忙什么,套句陌轩的话——天大傻乐着,满村子到处跑,连旁人嘲笑也不顾。

  奇怪吧,如果她生性爱瞎晃,白大叔白大婶在时,她怎会天天待在家里?

  但这样也好,代表她从父母双亡的悲痛中走出来了,如果她成日在家,三天一哭、五天一病,那才真要头痛。

  快手快脚炒两道菜,师父常年食用的黑粥熟了,那粥黑到不讨喜,但味道不差,当年师父弄来一袋黑漆漆的米豆芝麻,随意煮成一锅,越吃越觉得滋味好,年年吃下来、头发胡子竟然转黑。

  把饭菜盛了送进屋里,甘秋禹恰恰批好卷子,见陌言进门、卷子递给了他。

  「你这程度去考个进士不难,为何非要到军中?」

  「想要。」

  吭?就两个字,多的半句都不解释?收这徒弟多憋闷啊。

  「随你,想要就去,刘将军那里已经递了信。」

  「多谢师父。」

  「朝廷正往南方招兵,此次怕是会派皇子领军,去的很可能是太子,他仁德宽厚,颇受臣工欢迎。」未竟之语是——有文官势力,他需要武官支持,必定会争取这次机会。但那么惜命的人……敢吗?陌言想赌他不敢,不过也许他天真傻气呢,傻到认为只需要坐在帐后,等着将官来报事,就能赢得支持。

  「打算什么时候走?」

  「再看看。」如果太子真的天真,那就等他犯下大错,如果派的不是他,倒是可以考虑提早离开。「至少等陌轩十岁生辰,到时他应该可以支撑起梁家门户。」甘秋禹笑道:「你这孩子长情,和你娘一样。」

  陌言微哂。「等我离开,还望师父能看顾梁家。」

  甘秋禹轻哼。「还使唤上我啦?懂不懂得尊师重道。」

  「到时我会给师父写信。」

  「不必,你的信也送不到这里。」

  「信会送到老江那里。」

  「我没时间下山。」甘秋禹别开头。

  闹脾气了?不会,定是演戏,假装……没有那么挂念自己。

  陌言把桌面收拾整齐,摆好饭菜。「我先回去。」

  「又回去?」这回是真的不满了。      

  过去每隔几天就会在山上住两晚,可自从娶媳妇之后,一晚都没待过。

  「是。」

  「为啥?舍不得新媳妇儿?你的口味未免太独特,那么胖的女人也下得了口?」甘秋禹满嘴酸溜溜。

  「您见过她了?」这里杳无人迹,就算有小道消息也传不进师父耳里,肯定是偷偷下山瞧过白晓夏。

  「我去见她?她谁啊?」皇帝想方设法,想让他进京一见,多年过去哪次成了?

  「她谁都不是,但做菜挺有滋味。」可真正吸引他回家的不是她的手艺,而是一夜安心饱眠。

  「你那舌头吃什么都一个味儿,还能分得出好赖。」

  陌言不争辩,只道:「明儿个我不来,后天给您带点她做的菜。」

  说完,不看师父虚为赌气、实为期盼他留下的目光,转身走出竹庐。

  放下猎物,陌言拉起晓夏就往外走。

  那张脸还是和平时一样帅,只不过……似乎憋着坏,一看就没有好心眼。

  「要去哪儿?这时辰该做饭了。」晓夏边走边问。

  「你不是想当媒人?」

  这是指白晓春和徐华明?「事成了?」

  「不知道,去看看。」

  徐家夫人性格积极,三天不到,消息传出,周家已经应下徐家亲事。还真如白娇娇所说,村里所有女人都盼着嫁进徐家。

  这也是他们营造的「母慈子孝」形象太成功,再加上那副「本人一定会成功」的笃定气势,让所有女子自动脑补——嫁入徐家、等同成为诰命夫人。

  这吸引力实在太大,要不当年白大海怎么早早筹谋,给女儿定下娃娃亲。

  这年代婚姻本就讲究条件,情啊爱呐不过是附加价值。

  「不能先透点口风吗?」

  「徐家、周家亲事已定,白晓秋因爱生恨。」

  「什么意思?我讲的是白晓春谈。」婚事不会落到白晓秋头上吧?晓秋和她一样十三岁,荼害国家幼苗,自己的心肝会疼的。

  「比起白晓春那个棒槌,白晓秋是个人物……」

  听着陌言娓娓道来,晓夏满眼佩服。

  白晓秋简直是个天生的剧作家,会写剧本又会演,她在徐华明跟前抹眼睛,说:姊姊知道徐哥哥订亲心如死灰,决定听爹娘的话进郑家当姨娘。

  徐华明一听不干了,立马定下月上柳梢头,人约黄昏后。

  「白晓春会去吗?她也喜欢徐华明?」

  「不喜欢,但她会应约。」

  「为什么?」晓夏看着他,依稀有小道消息表示,白晓春更喜欢的是眼前这位玉面郎君。

  「穷。白晓秋说服她从徐华明身上挖点好处。」陌言弯了弯浓眉,她不知道自己把财产送给族里,对白大川和李氏是多大的打击,现在他们恨不得把一个钱扳成两个用,白晓春都快被穷疯了。

  「所以我们要去看有情人相约?」

  「只有我们少了点趣味,不如也约周巧梅和白娇娇一起去。」

  「对谈,趁这回让娇娇姊看清楚,她想强扭的瓜长什么模样,也让周巧梅看看徐华明嫁不嫁得?」

  「去吧,别急,还早。」他把地点告诉晓夏后,就看她蹦蹦跳跳跑开。

  没看错吧?他定睛一瞧,真的是蹦蹦跳跳,她那身形……是不是瘦了两分?

 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,三个女人藏在树后,一个男人坐在树梢头,旷男怨女在前方不远处,互相握着手,女孩哭得鼻涕眼泪齐流,男人心痛到说不出话。

  黄雀A:那是我的男人,她怎么可以靠得那么近?

  周巧梅在乎的是所有权。

  黄雀B:都要成亲了,他怎能和别的女人牵扯在一块,他高洁的人品呢?

  白娇娇在乎的是感受与爱情。

  黄雀C:白晓春不是更爱梁陌言吗?怎能睁眼说瞎话。

  晓夏在乎的是真相。

  「那是我娘的主意,如果没有周家的三十两嫁妆,便无法参加乡试,我的志向远大,想成为一方大官,想护着你啊!」

  哇哩咧真敢讲,当官不护妻护母护天下苍生,却想着护外头的女人,彻彻底底的大渣男啊。

  晓夏看一眼左右两个拳头紧握、额露青筋的女人……没事,成长本就是一场艰难的战争。

  「你当官,要护的是妻儿亲人,与我何干?」白晓春掩面哭得肝肠寸断。

  「等我考上举人,娘自会上白家求亲、纳你为良妾。我保证绝不会碰周巧梅一下,等你进门生下儿女后,我再以周巧梅无子为由休弃她,扶你为正妻,到时我们就能一世相爱、鹈蝶情深。」

  「你说的是真的?」白晓春问。

  晓夏耳边同时听见两道抽气声,左边那声带着气爆前夕的瓦斯味,右边那声是幻想被戳破的浓酸。而她本人……彻底懵了,演得这么逼真,好像两人不死不休的爱恋,白娘子和许仙都没有他们感人。

  「我发誓。」

  「空口无凭,我怎能相信?」

  「我……我赠你玉佩一枚,以此为证……」

  听到这里,周巧梅受不了了,冲上前将玉佩抢回来,顺手一巴掌据在白晓春香腮上。

  「徐华明,你竟把我家给的玉佩送狐狸精?都还没有成亲呢,你就把休书给备好,你到底把我当成什么?」都怪那个坏女人勾引得他迷了心智!

  周巧梅的出现,让两人惊得无法做出反应,但千钧一发之际,绿茶姊姊被巴掌甩过,角度完美、方向精准地摔进徐华明的怀抱里。

  这时精虫上脑的徐华明看不见未婚妻的凄伤,竟然半句话都不解释,直接抱着……对不起,他那小胳臂、小身板抱不起白晓春,只能半扶半拉,全身颤抖地带心爱女子离开案发现场。

  男女主角退场,白娇娇和周巧梅抱成团,哭得上气不接下气,两个原本因为爱情而敌对的女人,因为破灭的幻想与爱情婚姻,成了同仇敌忆的己方战友。

  晓夏叹气,上前拍拍这个、摸摸那个,温声安慰道:「别哭,总有一天你们会感激他的。是他的离去,给你们腾出幸福的空间,不离开恶心的徐华明,哪有机会遇见真命天子。」

  真命天子?树上的男人皱眉苦笑。真敢讲啊,吃饭牵扯皇帝,连男人也能攀扯天子,话传出去,她的头能依旧安在脖子上吗?

  「他怎么可以这个样子?」白娇娇哭得涕泪纵横。

  「别怕,这就是人生,你得遇见一些烂人才知道人心难测,你得发生一点烂事,才能看清楚身边的是人是鬼。瞧,现在多好,你们清楚姓徐的是什么德性了,在还没有陷进去之前先停损,比接到休书方才晓得错误更加幸运。白晓春就惨了,你们等着看,她的苦难才刚开始呢。」

  「经过这次,她就能光明正大嫁给徐华明了。」

  「嫁给徐华明好吗?等着看吧,白晓春的明天将从鸡飞狗跳开启序幕。」

  两人半信半疑地看了晓夏一眼。

  「可我嫁不成徐华明了呀?我会成为全村人的笑话。」当初别人有多羡慕她,现在就会多么嘲笑她。

  「回去把发生的事跟家里说说,我保证明天大家笑话的会是徐家不是你。」

  「可我……再也当不成诰命夫人了。」听见这话,晓夏脑袋疼得厉害,这是啥神逻辑啊。

  「相信我,宁可晚一点幸福,也不要在错误的感觉里面假装幸福。别担心太多,所有的磨难,都是老天爷为了塑造一个更好的你,认真安排的剧情。」

  「是这样的吗?」

  「就是这样。」她说得斩钉截铁。「科举没有徐华明想像的那么容易,考进士又不是拔萝卜、一拔一个准儿,非要当诰命夫人,不如直接去找个官来嫁。」

  「那样的人怎会想娶我?」

  「还没试就放弃,叫做不战而降。」

  「我不过是个乡下丫头。」

  「如果你觉得自己不够好,那就努力把自己变好,花若芬芳,蝴蝶自来,你把自己变成一颗太阳,向日葵自然就会追着你的方向。」

  「真的可以?」白娇娇和周巧梅异口同声。

  「至少先试过,再来否定自己也不迟。」

  她的话很有渲染力,两个呆呆的无知少女被她说服了,脸上终于透出轻松笑意,手牵着手离开。

  晓夏看着远去的背影,成就感油然而生,鼓掌两下自夸道:「我真伟大啊,拯救两个无知少女。」

  陌言捶着额头大笑,好久了……好久好久,他没这样真心大笑过,生活的压力榨干他所有的快乐。

  晓夏目光对着树上帅哥,方才有美女在场,为了避嫌,他坐在贵宾席看戏。

  见美男轻飘飘跃下树,直接落在自己跟前,总是在他面前发花痴的她傻了,呆呆地问:「你会不会……玉树临风美少年,揽镜自顾夜不眠?」

  「说点人能懂的话。」

  他高冷的表情……哇塞,更吸引人了。「我说你会不会每天被自己给帅醒啊。」

  噗的一声,再度憋不住笑意,陌言笑得乱七八糟。「看来你对我的脸很中意?」

  「对这样一张脸,谁有资格不中意?」

  这是相当高的评价,被她夸奖的他,心情飞扬。

  陌言失笑,大掌往她头上揉去,这个动作……亲昵太过,晓夏傻掉也尴尬掉了,她知道肖想是件不聪明的事,知道自知之明是很重要的品德之一,她晓得天底下的故事只有「美女与野兽」、「青蛙王子」,再大胆的小说家都不敢写下「王子与肥女」。对女人来说,美貌是王道,智慧幽默在美貌前面都不值得一提,活的女人如此,死的女人更是如此。

  啥?举例?可以啊。在中国有个古城叫做楼兰,那里发现了两具屍体,一具叫楼兰美女,一具叫作干屍二号,当中差异……自己想去。

  因此不能乱幻想,不要以为眼前帅哥是万里挑一的特殊品种。呃……如果真有到这么特殊,那只能说:他的眼睛需要做视力矫正。

  咽下口水,假装那个亲昵不曾发生,剔除妄想,她只能一路干笑着。

  「是真的吗?」

  「什么是真的?」

  「所有的磨难,都是老天爷为了塑造一个更好的你,认真安排的剧情。」他定眼望向她,一瞬不瞬。

  问这个啊……「对啊,学走路时摔跤,是为了让你日后能够走得又稳又直,科考失败是为了砥砺你向上的意志,每场磨难都有其背后目的。用文言文来说,就是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乏其身。」

  「你这话说得真勇敢。」

  「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勇敢吗?真正的勇敢不是无所畏惧,而是感到恐惧的同时,还能鼓舞自己,硬着头皮去做。」

  是吗?所以他该做的不是怨恨,而是甩开畏惧、勇往直前?陌言陷入深思。

  此时此刻晓夏绝对没想到,自己几句话改变了朝堂走向,改变某个皇子的命运,他光明灿烂的前程毁在一个名不见经传、渺小女子的几句屁话里。

  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?」他喃喃自问。

  「对啊。」晓夏看他一眼,挤挤鼻子。

  突地,他笑了……本以为这种行为叫做愚蠢,以为鸡蛋碰石头是天大地大的笑话,以为自己想做的事是无可救药的天真,几度在深夜辗转之际劝自己放弃这念头,原来……不必放弃啊,他欠缺的只是真正的勇敢。

  每人心里都有一根特别脆弱的筋,不能轻易撩拨,一拨就乱了序、乱了智商。而他不经意的笑,把她那根脆弱的筋拨得乱七八糟,咚咚咚,弹出一首错乱曲调。

  回不了神啦,怎么办?她就想一辈子看着他的笑,像个傻兮兮的笨瓜那样。

  她的话瞬间把他虚虚、空空的心给填满,顿时他全身上下充满力气,有力无处使的他只能又往她头上揉两把。

  于是……她更混乱了,突然间服装设计师想改行写小说,写一篇王子恋上胖丫头……

  「走吧,回去吃饭,明早我们去镇上一趟。」他握住她的手,软软肉肉的掌心让他觉得很窝心。

  手被握了?还是十指紧扣?

  她没听见他的话,因为魂在飞、心在飘,她的灵体荡到九霄云外,对着邱比特在叫嚣,大声喊着:快射我、快射我,爱情的箭快快瞄准我们的心脏,来个一箭双鵰……

  今儿个夜里他不一样,他没有背对她躺下,而是一个翻身直接对着她的脸。于是……小鹿乱撞、双眼迷蒙、脸色绯红,像喝了春酒,加了春药的那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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